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根据《安阳工学院“安工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现将学校2020-2021学年安工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与奖励标准
安工奖学金的评定范围包括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生。奖学金分为一、二等:一等奖学金,每人4000元,按照学生人数的2%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按照学生人数的4%评定。
二、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2020-2021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公共任选课除外);
3.2020-2021学年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处分的情况;
4.2020-2021学年未出现因旷课被学院、洹滨校区通报情况;
5.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专科、专升本除外)。
(二)等级条件
一、二等奖学金的评选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平均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且平均分必须在75分以上。
三、时间安排和评定程序
(一)时间安排
安工奖学金的评选时间从10月8日—11月5日。
1.宣传、申请阶段:10月8日—10月17日,各学院、洹滨校区做好宣传工作,通知学生提交申请。
2.各学院评审与公示阶段:10月18日—10月22日,各学院、洹滨校区严格按照评定办法进行审核,并在学院、洹滨校区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与公示阶段:10月25日—10月29日,各学院、洹滨校区将学生的申请表盖章后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审核,学生工作处将最终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评定程序
安工奖学金评定工作应在2020-2021学年学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进行。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应及时提交《安工奖学金申请表》,并将填好的申请表在10月8日到10月17日之间递交给辅导员。
2.推荐小组推荐。由辅导员召集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推荐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推荐,然后报本学院、洹滨校区审核。
3.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洹滨校区成立“安工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洹滨校区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班级推荐的奖学金申报者进行评审,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洹滨校区公告栏、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洹滨校区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然后上报学校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5.获奖证书和奖金发放。“安工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安工奖学金证书”,奖学金采取银行代发方式,通过学生学费卡发放。
6.材料归档。各学院、洹滨校区将安工奖学金评审过程涉及的材料和获奖学生的《安工奖学金申请表》、学生成绩单、体侧成绩审核表(由学院汇总好统一到体育教学部审核)存档。
7.检查与监督。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安工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失职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同时给予当事者纪律处分。
四、需报送材料
(一)各学院、洹滨校区需报送评审小组名单。
(二)各学院、洹滨校区需报送纸质和电子《2020-2021学年度安工奖学金批复汇总表》
(三)各学院、洹滨校区需报送获奖学生名单公示名单和照片(公示名单都要注明公示开始和截止日期,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注明投诉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五、相关问题说明
(一)“安工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二)各学院、洹滨校区在评选“安工奖学金”时,成绩依据2020-2021学年两学期的必修课成绩(公共任选课除外);
(三)相同专业评选时,核算成绩的课程门数必须一致;
(四)在评选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请各学院、洹滨校区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反馈,同时在评审结束后上交安工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基本情况、良好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附件1:安工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安工奖学金批复汇总表
安阳工学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