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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21-11-02 17:47  

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

寒冬已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冬季,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及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状况导致特困的学生,开展2021年度“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资助形式

资金帮扶和物资帮扶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年度送温暖总人数及各学院在校生人数核算, 如果名额剩余按实际人数上报,如果有特殊困难学生需要追加名额的,需单独申请,报学校研究后再行确定(请于1019日提交相关材料)。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填写《安阳工学院送温暖登记表》,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于115日按时报送辅导员。

(二)学院审核、提交

1.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要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及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状况导致特困的学生,统计本学院临时困难学生资料,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对困难程度进行划分(一等、二等、三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请于11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送温暖学生登记表、统计表(一式两份)、党政联席会记录和其他佐证材料,学校审核后,学院存档备查;送温暖学生名单公示照片、截图和公示名单(公示名单都要注明公示开始和截止日期,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须注明投诉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三)学校公示、研究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汇总,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对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和慰问品。

(四)发放

对认定为本次“送温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进行资金资助,资金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由计划财务处直接发给学生本人。困难程度认定为一等和二等的学生同时发放慰问物资,慰问物资以学院为单位发放后,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

附件:

1.《安阳工学院送温暖登记表》

2.2021年送温暖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处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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