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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2021-10-12 17:51  

 

 科研处、校团委、体育教学部、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

 为繁荣校园科技文化,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通过以奖促学,以奖促优,激励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学生为学校争得荣誉,根据《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安阳工学院在读全日制在籍注册的本、专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11日—10月25日,宣传、申请、各学院洹滨校区审核和上报信息阶段。

2021年10月25日—11月7日,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体育教学部认定审核阶段。

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学生工作处汇总材料,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阶段。

三、奖项类别和认定部门

(一)学术创新奖学金 科研处负责

(二)单项竞赛奖学金 校团委负责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体育教学部、校团委负责

(四)自立自强奖学金 学生处负责

(五)向上向善好青年奖学金 校团委负责

四、评定办法及奖励标准

根据《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规定标准严格评定。

五、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评定流程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洹滨校区提交《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洹滨校区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申请表“学院意见”栏给出审核意见,将学生提交的表格和材料收集整理后,填写《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认定批复汇总表》报送至相关认定部门进行认定。

3.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体育教学部等认定部门收到各学院洹滨校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认定,在学生提交的《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上给出认定意见,同时填写《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认定批复汇总表》,并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汇总。

4.各项奖学金认定后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二)注意事项

1.所有奖项的获奖时间应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如果毕业班学生申请校长奖学金时,获奖时间在2021年9月—12月,则单独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2.团体奖只能以团体中一人进行申报,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3.以团体和个人参加竞赛的,团体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4.如果同一竞赛、项目或成果多次获奖时,在校内只奖励一次,取其获奖层次最高者奖励。

5.每一单项类校长奖学金一人只奖励一次,颁发一项校长奖学金证书。

六、认定部门材料报送要求

各认定部门请于2021年11月8日16:30前将材料报送至B02楼208办公室,报送材料《2020—2021学年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认定批复汇总表》(1份)。需要提交纸质版(认定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发赵路华办公邮箱)。

附件1: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认定批复汇总表(科研处用)

附件3: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认定批复汇总表(团委用)

附件4: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认定批复汇总表(学生工作处用)

附件5: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认定批复汇总表(体育教学部用)

安阳工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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